本校為規範校外人士協助學校教學或活動,俾維護學生權益,依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規定訂定本要點。 若屬非部定、校訂課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之課程及教材,原授課教師應事先與校外人士討論,並於二週/日前提出申請表,再由本校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